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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省检察机关多措并举探索预防专业化建设 除了不断提高全省检察机关预防人员的专业素质、不断探索预防工作的专门方法之外,我们的专业化建设还具有鲜明特色。一是不断增强与社会各行业、多领域的联系与协作,注重学习和发挥社会各界人士的知识技能专长开展预防工作。二是始终坚持发挥检察机关对犯罪分子思想演变、堕落的轨迹有比较深入的了解,对体制、机制、制度以及监督管理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比较深切的感受,对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有比较准确的把握的优势开展预防工作。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每年抓住重点行业、重点领域或重点工程中存在的职务犯罪问题,综合运用预防调查、犯罪分析、检察建议等专业手段和方法,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独特职能作用,并为党委、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提供决策参考。三是坚持专门领域的预防工作由专业人员办理。我们将预防工作责任落实到法律监督工作各个部门(比如侦查监督、刑事审判监督、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、民事诉讼监督、行政诉讼监督等部门,要以本部门职能为基础开展诉讼违法预防工作),并加强内部预防工作的协作配合,提升预防工作的整体效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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